重生之贼行天下百度云
曝光;河北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生玩忽职守致使患者身亡! 我叫王刚(电话18733359378)在2019年2月25日,我儿子王春阳四岁因肺炎发烧住进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呼吸科治疗,但在最初治疗的十天过程中,孩子持续高烧,医生对孩子工作态度消极,延误治疗,对于孩子高烧,医生给出的解释是不要着急,孩子病情需要过程,造成孩子在住院十天后出现气胸,呼吸困难等并发症,并发症也是在家属和医生发生口角后查出的,3月7日孩子被迫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但孩子病情依旧难以控制,又于3月13日傍晚转入北京市儿童医院,由急诊转进重症监护室,但医院在当晚就给家属下达两次病危通知书,医生告诉家属,患儿肺部部分组织已呈条形状态,已属高危患儿,随时出现生命危险,家属跪求医生救救孩子,但孩子还是在北京儿童医院救治十四天后,于2019年3月26日晚因抢救无效去世,年仅四岁!孩子去世时全身皮下全是气肿!在整理孩子在唐山市妇幼保健院的病历时发现,病历造假一事,(病程记录,体温单),3月6日黄光举病历写10:10分查房,其实那天孩子去重症监护室做支气管镜10:55返回病房,一般护士记录也明确写了患儿于10:55分安返病房,3月7日张慧玉主任10:00查房写患儿呼吸平稳,但3月7日11:15会诊组记录写患儿出现呼吸困难(实际上孩子已经出现呼吸急促困难等)3月7日14:30庞保东主任查房记录又写呼吸平稳,同一天时间相差不大,为何病例中说法不同?如果呼吸平稳那又为何为患者上心电监测与吸氧24小时?(上心电监护与吸氧纯属为孩子缓解呼吸困难)且家属两次在医院复印病历,病历张数能随时更改第二次病历居然没有①:会诊记录,②入院知情书,③电子支气管镜检查/知情同意书,④:谈话记录,⑤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管理登记表,⑥病危病重通知书,⑦一般护理记录,⑧转出记录,⑨重症监护室转入记录,⑩诊疗操作知情书,11输血/血液制品治疗同意书,12病例盖章首页!医院迟迟不给解决此事故,为何家属讨公道就这么难?家属查出病历造假后,欲追究医生行政责任,但医院传出话想拿赔偿就不能追究医生责任,所以我们希望当地及执法部门能够对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生延误治疗致死追究其相关责任,让我儿冤屈得以昭雪。不要让这种不良医生继续危害社会和他人。在现在的法制社会还出现买命买责任的荒唐事,希望广大网友给予关注和帮助!医生太缺德了,大家都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