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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土地集团和江西各级法院、纪委、检察院、律协的乱象 2017年11月底,江苏**公司与江西金土地天然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土地公司)达成合意,由金土地公司购买江苏**公司玻璃瓶和易拉罐生产线。2018年金土地公司法人阮昭平多次到江苏**公司,与江苏**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打着目前金土地公司资金短缺的幌子,蓄意欺骗江苏**公司,希望江苏**公司予以支持,共渡难关。其实金土地公司由于自身的不诚信和不合规经营,已经被多家企业提起诉讼,公司处于不能正常运转的状态。江苏**公司本着企业互帮互助的宗旨,改变了原合同付款方式,由70%提货改为未支付款分期支付的方式。但是金土地公司在江苏**公司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一年半多的时间里一直拒不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因双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存在争议,金土地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江苏**公司相应货款,江苏**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向江苏省**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金土地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江苏**公司货款、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并向法院申请查封了金土地公司的账户。江苏省**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3日立案,并于同年10月22日上午9时10分进行了开庭审理,金土地公司到庭应诉并答辩。然而,金土地公司为了拖延时间,在江苏省**人民法院开庭之前,又就同样的纠纷恶意诉至其本辖区的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金土地公司和其代理律师李潜律师故意采取了隐瞒案件已经立案审理这一事实的卑劣手段,进行重复立案,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受理了金土地公司的起诉,法院司法人员简谊莲对江苏**公司的财产进行了违规的超标的保全措施。金土地公司的诉请标的额共计金额为2373375元,但是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却做出了同时将江苏**公司6个银行账户查封,每个银行账户保全金额均为238万元,共计保全14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