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洛玛图斯
反黑除恶对开发商霸王条款起作用吗? 我在乌兰浩特市恒大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付分期买了一套住宅,第三次分期还款期间老人住院,照成首付还款逾期。恒大集团要求每日按千分之一支付余款违约金,好不容易筹到的首付余款不收,反复交涉未果,致使违约金达到八万多。照这样计算我购买的房子用不了几年就属于恒大集团了,我们老百姓就该受这种压迫吗?求助社会舆论为我讨回公道,求助有关部门领导关注。人在人间做,天在鉴善恶。“衙斋卧听萧潇竹,疑是民间疾冤声”“在没有法治光芒的黑暗之中,我们的所有权利和自由都会被轻易廉价的践踏。”这句话反映出当代社会的真实。法院是正义的化身,惩戒罪恶、保护良善,是司法活动镇守社会祥和稳定的底线。愿真实的澎湃力量,揭露司法黑暗,还良民以清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而有的地方法院却违背这一司法原则,以口供为依据,人为制造司法黑暗的行为,更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警觉和重视。例如,张家口市法院不以事实为依据,仅以不实的口供,便将一个患脑中风住院治疗的刘秀艳,枉判为行贿罪,致使刘秀艳蒙受千古奇冤,简直是视司法为儿戏。张家口市法院的司法行为,不仅难寻法理、事理、情理,更丝毫体现不出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