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明日之欲
请问:我们相距60米左右,如果轿车按3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我过十字路口轿车能撞上我吗?(按照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如果没有中间划线,最高时速为30公里/小时,)当时路况是:城市道路没有中间划线,且只有二车道,请问当我过了路口中央后(三分之二路口),肇事轿车司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接向我撞来,用右前保杠把我撞了,肇事轿车把我我撞飞了,并撞到我的电动车倒地后一并推着电动自行车的划痕有5米左右远(有现场勘测照片为证),这个速度是多少啊,30公里/小时能把我撞飞吗?如果司机刹车,还会推着我的电动自行车的划痕有5米左右吗?天啊!!!!究竟是谁违章违法了?如果当时被撞的是你们交警以及交警的亲戚朋友,那定责结果会是什么样?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我已经开过路口中央后(差不多三分之二路口)时,我已经过了障碍物了,肇事司机完全可以看见我,此时肇事司机应该减速慢行,应让我优先通过,难道还要我再退回去,进入障碍物,让轿车先行,有这样的法理吗?建安街上有两个“十”字警示标志,并且相距60米左右,有两个十字路口,肇事车连续违章超速,没有采取任何刹车措施,肇事司机在这次事故中应负全部责任,贺州交警确在这里制造了冤案,请给我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