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可b站原文
曝光:安徽省巢湖市某单位利用职权,恶意打击报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实现了由贫穷到温饱,再到整体小康的跨越式,少不了上一辈的努力和付出。在安徽省巢湖市某单位的不作为不法控制他人人人身自由并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导致了为响应国家建立四级农科网板桥公社农科站农技员苏继发的一辈子辛勤合法劳动权益被非法出卖和占用,由于巢湖市地方单位腐致使侵害我的合法劳动权益。事情是这样的,我叫苏继发(电话:15956537338)我是安徽省巢湖市人,1973年元月高中毕业,同年3月从教。1982年五月响应国家建立四级农科网的号召,公考录用为巢湖市板桥公社农科站农技员,成为基层农技推广创始人(1992年升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85、88年通过刻苦学习,先后取得了农学、植保双大专学历,1992年被评聘为中级职称,技术骨干。1989年起担任板桥乡农技站站长15年,一直坚持在岗,无私奉献一生有目共睹。由于改革逐步改成了聘用,一九九六年、一九九九年由巢湖市人事局、农业局巢农字【1999】104号根据巢湖市委发【1999】17号文件精神继续聘用,根据《农技推广法》安徽省《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1999】61号文件,应该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待遇。安徽省农委给淮南市人民政府,2001年9月26日答复意见可证。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2011年地级巢湖市撤分,由于事业单位实名制信息公开,方知自己多年来的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编制被地方政府腐败官员非法出卖。随即逐级投诉并实名举报反映,直至上书至上级部门。2011年八月17日安徽省纪委信访室主任盛久江一行五人来巢要求对此督察督办。如今九年过去了不但不查不办,反而遭打击报复,非法长期控制人身自由,多次强行收缴身份证,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补助也被长期克扣。人性人权何在?法理何在?为此而导致了如今六十七岁无法退休,辛勤合法劳动一辈子连最起码的社保医保都不曾享有,典型的合法劳动致贫的安徽版。请问合法劳动,依法维权何罪之有?《宪法》尊严何在?多年来劳无合法所得,住无所居,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由于地方政府领导乱作为,1989年通过有偿技术配套服务,合法劳动创收,经当时公社领导同意,用汗水和鲜血筑建了四间96平方米住房被1994年乡政府新建办公楼时拆除,导致住无所居,天地间再找不到1平方安全住房,现居住巢湖市板桥乡仅可存身的实际持有人为亲戚王大海所有。46年来既未享受福利分房,也未享受到全体人员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恶意克扣拖欠四十五个月劳动血汗钱。一九九九年当时农经员王友进与时任书记苏跃民发生矛盾冲突,王为泄私愤而不作为抵制不造工资表,一拖四年制2004撤乡并镇才找到相关证明人及领导签字完善了一张领条至今可证。合法待遇损失严重,且支付形式极其荒唐违法乱七八糟,七拼八凑的补助来取而代之的合法退体金或养老金,且差额太大。政府非法授权给无法人资格的行政村,既不能按时,更不能足额到位,想给就给,想停就停,写信之日已三个月断炊停发补助了,民生在哪?近几年事业单位人员每年福利奖金高达数万元,本人却分文没有,就连2016年12月30日逼迫我写了“特困救助款五万元”的领条至今也拒绝付钱。 综上所述,由于巢湖市地方单位腐败张冠李戴颠倒黑白 弄虚造假等非法手段恶意将其信访终结致使侵害我的合法劳动权益,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遭到不法打击报复,并希望上级单位依法彻查非法出售合法劳动权益者和对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不要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和侵害我们群众的权利,用法律来捍卫追究的权益!所以我希望上级部门能够督促地方单位解决劳有合法所得,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确保合法待遇不受损,尽快办理合法退休。补偿拆除的四间96平方的住房。补发1999年至2004年间四十五个月合法工资。补发应有的住房公积金,补发近几年的福利奖金,补偿2014、2015、2016、2017年非法控制人身自由的两高补偿标准给予合法补偿,合法退休,享受同等待遇。并希望上级单位依法彻查出售非法合法劳动权益者和对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不知道楼主现在多少岁了,这种事情太多了,你写的太复杂了,全中国这种事情还不多么?我一直觉得网上各种途径吐槽申冤的人那么多,zf既然有那个追踪网民隐私的能力为啥不专门搜集这些帖子调查所述事实,根本就不需要什么摆设一样的什么热线,什么信箱,我相信这些一抓一个准,而事实是大部分媒介对这种帖子都很忌讳……内容里有年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