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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次散步 微雨。九千四百步,六点四三公里,四百五十卡路里,历时一小时。走的飞快,公园也没人,这样的天气,想必多在被窝与爱人一起说笑吧。没有往日的喧嚣与热闹,鬼步舞的一拨没来,交谊舞的那一拨不在,广场舞的一拨也没见,偌大的公园,真的只有我一个人,没有了瞻前顾后的拖延,所以我可以走的飞快……其实今天和往日不同,不光是没人,可以让我走的飞快的,是今天我没有拿着手机,没有和往常一样边走边看,边看边等待,等待那个熟悉的声音响起。今天的手机就一直但在口袋里,纯粹就是一部音乐播放器,只放着歌,好听的,不好听的,通过耳线传到我的耳朵,我的头脑,然后是我的眼睛,我的心脏……但我还是没忍着,多少次拿出手机,点亮屏幕,输入密码,定位到你的位置,又多少次的失望中放下手机,对自己说,或许你忙,或许你与友人聊的正嗨,或许你没时间……其实没有你的信息也没关系,我现在至少可以不用一直拿着手机和你说话,我至少可以一心快步走,走到出汗,走到脚酸,走到喘气,走到需要停下来休息。坐在公园最高处,灯光昏蒙蒙的,感觉离得有些远,于是我想,有光的地方是否就有你,虽离得远,但一样能看的到,切切的目光,渴望与你对视,告诉你今天我走过的路有多远,就像我与你之间的距离……回吧,差不多了,冷冷的风抽走了身体的热量。跨过公园的围栏,手机还在通过耳线大声唱:情丝若水三千,只取一瓢眷恋……平均步幅68cm拜读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