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天天在办公室吃我的奶
2019年致安徽省人民政府李建中省长一封公开求助信 李建中省长:我叫何贵生,身份证号(342829196711030315)系安徽省东至县昭潭镇政府工作人员。我曾于2015年11月前后为督促核查村支书徐慧明操纵大范围倒卖农民机耕田问题,多次公开在网上向领导您提出请求。在得到领导您指派省公安厅网警大队长等多位领导亲临我家实地走访后,才得到安徽省政府原分管国土资源方春明省长亲自批示。最终得以查实我所举报"叶路生户108万"土地被村支书倒卖的问题!后经东至县法院判决生效后,竟逼我前后历经多年到北京、合肥等地上访诉求,至今东至县执行局还是消极放任!在我被迫向县法院分管执行李主任提出"要求将高院信访督办函按照流程给我回复时?"李主任竟明确表示"会将督办函退回还给我"?......李省长,此案始因我被镇政府错误开除公职直接掩压下,才导致县国土局拖延近两年没能依法查处!最终导致昭潭集镇老公路沿线几十亩机耕田被村支书操纵私自倒卖。后经本人向县检察院提请行政监督,才得到县检察院于2015年底立案查处昭潭国土所余所长,并前后多次向县国土局下达"检察建议书"。为澄清完整事实真相,本人又于2017年依法向省检察院提出公益诉讼请求并得到批复,同年由东至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诉告县国土局未能履行法定职责!已被县级法院判决予以支持(判决书附后)......李省长,您是省政府分管政法、信访主要领导,2018年12月24日夜,被举报村支书的代理人陈家乐再次率众亲属到我家酒店围攻打闹(案件已受理),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实名举报人怎么就一再遭到被举报人疯狂打击报复?现今我受"属地管辖"体制弊端所掩压!逼迫我不得不再次公开向李省长您求助:第一个诉求:多年来经我本人不懈努力,可以说我是历经磨难同时付出惨重代价,才得到法院裁决处罚村支书徐慧明代理人陈家乐非法所得77万余元的!现今陈家乐为逃避法院执行?被迫向各职能部门申诉递交直接证据(含村支书徐慧明亲写倒卖合同协议、收款条据等),并公开视频实况指控徐慧明直接参予倒卖"原本人实名举报叶路生户108万"责任田。却还是出现县级监察委掩蔽推诿,法院拖延几年“无法执行”的问题?这不知是体制方面出现问题?还是地方政府敷衍塞责有意采取“和谐”方式?敬此,我本人要求严査昭潭镇李发根镇长滥用公权,掩压干预东至县法院依法执行村支书代理人陈家乐非法所得77万余元的行政处罚生效判决!”.第二个诉求:东至县国土局“东国土罚决字(2016)3713号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村支书徐慧明非法所得19万元,同样被原镇政府分管城建、规划李发根镇长滥用公权协同村支书编造的两个虚假证据:一,龙泉镇曹雪琴帮其娘家姐姐以17.33万元购买徐慧明低价倒进屋基地(含曹雪琴地基旁边暂未被查处的陈新湖等户屋基地内)均是徐慧明“置换”的土地?二,“昭潭村”曹雪琴是2014年之前办理的“规划许可证”(此规划许可证系套用伪造证据)?已超过法定处罚期限为由。被池州市中院(2017)皖17行终33号行政判决所采纳(该案主审法官朱晓琳现已辞职),才得以撒销东至县法院(2017)皖1721行初7号行政判决书。可以肯定讲:这是一起典型由李发根镇长伙同徐慧明滥用公权,直接参予编造虚假证据的贪赃枉法案例!李建中省长:我本人在案发初期2014年前后一直是负责协助镇政府城建规划工作的!确切知道下面几个关键事实:一,依据昭潭镇规划图纸标注,西山村民组老公路沿线所有土地全部是规划为工业用地,是严格不允许镇政府审报规划许可证的!二,村支书徐慧明操纵倒卖的几十亩“置换”耕地,现均已被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多部门调查证实,全部属于编造虚假置换!三,龙泉镇曹雪琴娘家姐姐(实际建房户)其户籍所在地根本不在本昭潭村,依据集体土地使用相关规定,是严格不允许办理规划许可证的(详见“再审申请书”)!……东至县国土局正是依据上述三点事实依据才处罚村支书徐慧明非法所得19万的!……李建中省长,综上述反映的问题,由于一审原告东至县国土局未能依法向池州市检察院及省高院提出再审请求。直接逼致本举报人只得亲写份"再审申请书"(已面交分管县长)详细列举此案关健事实与法律依据。唯恳盼李省长您能督促东至县政府依法提交再审申请,得以澄清事实真相!依规严肃追究李发根镇长滥用职权违纪违法责任!!.......详情百度点击:《写给安徽省东至县委李明月书记一封公开求助信》第三个诉求:按我现在身为镇政府办公室宣传员身份来讲,这个问题由我来举报的确很不恰当?可现在问题已经发生,采取回避态度也不利于妥善解决问题。这里我不得不再次向李省长您提出诉求:东至县昭潭镇西山村民组老街公路沿线,加上8十1酒店后面。现经多部门调查核实查证,并已经依法下达的“限期拆除”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法院已生效判决的田亩数来测算?现保守估算被村支书徐慧明直接或者间接倒卖的机耕田地就有二三十亩之多。这样大范围倒卖田地,做为原镇政府分管土地副镇长、联系昭潭村干部李发根镇长怎么可能当年没有查觉到?加上我本人不间断实名举报,其又怎么可能不知道问题严重性?那么说,李发根镇长凭什么政策依据在不予制止情况下,还帮助村支书采取掩盖方式编造虛假材料申报其中十户建房指标(已经省国土厅确认违法)。李建中省长:现有足够事实和证据证实李发根镇长当年明显出现严重失职渎职问题,怎么李发根镇长在没有受到任何行政问责情况下,还能在事件发生阶段带病提拔当选镇党委副书记?而且还是仅当几个月副书记就直接提拔当选昭潭镇长?这不知是经那级党委常委提名的?难道工作上出现重大过错渎职,还应该受到表彰得到提拔重用?这应该由哪级党委来监管担责?李建中省长:现今东至县辖区范围內众多冤民一再相约我一起再次赴北京向国家监察委举报。李省长您知道,现今每跑一趟北京去举报至少需花费四五千元开支!何况还得蒙受"属地管辖"严格限制!最终还得被层层"格式"回复予以推诿掩压(空转),这就等同是在糟踏我家血汗钱财!!现已逼致我的家庭基本生活已倾临无法维持困境!......李省长,综上我所提出的三个诉求,完全是由于昭潭镇现任镇长李发根严重失职渎职;原任镇党委书记张百胜玩忽职守,极端错误开除我公职所造成的!这才硬逼着我弃家向各级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历经五年不间断到省市、北京等地走访举报。造致我的妻子辛苦经营的酒店被迫停业!直接给我和我的家庭造成无法估量重大损失!这一切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敬此,特恳盼能引起李省长您的重视和关注,盼请能督促地方政府严肃追究李发根镇长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责任,尽快依法执行所有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最大限度为国家追讨回已造成的重大损失!从而得以澄清此案事实真相,还给昭潭镇人民一个明朗政治环境!! 《安徽省亲自批示、法院生效判决、政务服务投诉何贵生13705663489》李建中省长:我叫何贵生,身份证号:(342829196711030315)现系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昭潭镇政府办公室宣传员......众所周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是信访事项原则上由事发地政府就地解决?哪么出现事发地基层政府明确査证自身管理內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又怎么可能自己追究处罚自已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事实与依据:我是2014年中旬夜晚到老街公路上散步时,无意发现在老公路两边沿线几十亩耕地被人用木桩分割成块状异常情况。因当时我是负责协助镇政府城建工作的,就知道是被村里某些干部瞒着镇政府在私卖耕地。第二天我就即时向原镇党委张百胜书记汇报未果,后就向县国土地、县纪委等部门实名举报此事。哪知就为此事,镇里组织了几个调查小组来调查私卖土地问题。由于出现自卖自查缘故,导致调查我所举报的问题是无中生有乱举报!在这种情况下,致使直接操纵倒卖土地村支书徐慧明除力所能及地拉拢、贿赂镇政府原分管土地李发根镇长外,其另一再唆使逼压已付款购买他的土地所有已建或未建几十户建房户,多次到我家酒店打闹辱骂。最终逼迫我只得拿着他们交给我的(由我自己写的)举报信,带着所有砸闹我家酒店建房户一起去找原镇张百胜书记,恰好镇张书记正同村支书两人坐在书记办公室里。等我提出自己的举报信怎么就被建房户拿到的?当时张书记就直接说是经过他本人同意转交的。并当面驳斥我扰乱了政府工作秩序……最终经镇党委开会决定,以我无中生有瞎举报,严重违害社会稳定等众多理由将我直接开除!……我被开除公职后.我除一边向县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外,一边开始逐级反映我所举报的问题。在仲裁委裁定"不予支持"情况下,我又即时向东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期间,镇政府原分管土地李发根镇长为帮助村支书掩盖倒卖土地事情不被暴露,竟亲自采取上下串联方式公开帮助村支书伪造虚假材料申报其中十户建房指标!……就在我前后多次遭到村支书本人及其儿子等人上门威胁要杀死我小孩、可恶的套用其情妇徐学娟名字污陷我48条黑社会罪状,并公然在大白天开车子粘擦恐吓致使我面临绝境时,第一次于2015年中下旬,引起了省政府分管信访李建中省长您的关注,并亲派省网警大队长和县公安局等五人来我家实地了解情况……恰时,县法院一审判决同样判我败诉!我又即时上诉至池州市中院。直到2015年底至2016年初,也就是我上诉期间,我所反映的问题得到省政府原分管土地方春明省长直接批示,并派十多位省市国土部门领导来到东至县国土局集体找我了解情况。在我如实从前至后当面向各级领导反映后,得到了上级领导重视。后在县新任分管土地朱立杨县长亲自同我面谈后,次日就指派由公安部门配合县国土局来昭潭镇彻查我开始举报村支书倒卖的耕地。在调查取证我所举报的问题几乎全部属实情况下,再由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来昭潭实地进一步调查。直到这时候,几个部门才知道村支书操纵倒卖土地问题严重性,等同是失控状态!后经负责来昭潭调查反贪局韦局长和经侦马大队长分别找我谈话讲“昭潭倒卖土地问题不能再深查下去”......为了彻底洗脱我所遭受的冤屈,我从2016年开始反复向中央、省市巡视组反映上述问题,并前后多次到北京中纪委上访、举报。我就是在这个时间段被中院协调撒消一审判决重新回到镇政府上班的。同时多次得到县政法委章旭书记、到京接访的原县信访局杨克飞局长和原县委孙书记的承诺:“答应补偿给我家所造成的相关损失”未果?后期于2017年向安徽省检察院申请提出公益诉讼请求……直到今天,除已被东至县法院裁决(2017)皖1721行审149号、(2015)东行非审字第00127号已生效(处罚村支书)判决,被昭潭镇李发根镇长将权利滥用到极致,竟采取私下担保方式掩压规避不予执行外,就连本人申请公益诉讼(2018)皖1721行初2号判决结果,同样也被县里涉案相关领导公开掩压不予执行!.....李建中省长:综上自述所投诉举报的违纪违法、乱作为等方面的问题,唯恳盼能引起李建中省长领导您的高度重视?能督促依法强制执行上述案件,尽快采取专案专办方式予以彻底解决此案!投诉举报人:何贵生联系号:13705663489二0一九年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