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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合盛堡乡河头村原村支书赵有安案件调查结果令人质疑 2018年8月以来,实名举报山阴县合盛堡乡河头村原村支书赵有安违法乱纪。2018年12月28日,县纪委调查组向我做了口头反馈,对赵有安的处理轻描淡写。后经了解,原来“案中有案”,调查组成员中究竟有没有“内鬼保护伞”? 情况是这样的受害农民先后实名举报河头村原村支书赵有安违法乱纪。随着举报深入,案件中关于“粮食直补款、地膜发放及农业水利工程款”等问题,牵涉到时任合盛堡乡党委书记的吴玉梅(后任山阴县农机中心主任)。 令人震惊的是:本案调查组成员之一、山阴县纪检委纪检干部冀振国,竟是吴玉梅的亲儿子!此人从始至终参与了案件全程调查。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冀振国须自行回避,否则应依法追责。而调查组负责人明知冀振国系吴玉梅的亲儿子,却不制止其参与办案,属于明知故犯,严重渎职。种种怪状,必然导致案件处理的严重不公!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上级纪检部门直接介入调查此案。同时,为了案件调查的公正,受害人还将通过网络媒体全程公开监督。 对赵有安贪腐行为的几点补充举报 一、关于侵吞粮食直补款的问题自2004年起,政府发放粮食直补款。但从2004年至2007年四年期间,后害人李某清却没领过分文。据了解,村里还有其他农民2004年至2007年始终没收到任何的粮食直补款。 县纪委调查组负责人赵某,拒不谈“赵有安究竟贪污了多少粮食直补款”,更不谈及李某清四年的粮食直补款究竟哪去了? 二、冒充签名,指使他人贪污粮食直补款 后经查证:这些本该属于李某清的粮食直补款,全被时任村支书赵有安指使他人签名冒领。其中,两次是他人冒充签名,还有就是赵有安指使其胞弟赵有彪(时任村会计)等人签名领取。 对此,县纪委调查组负责人赵主任只字不谈。 三、赵有安将粮食直补款当做“小金库”肆意挥霍 赵有安肆意践踏国家惠农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粮食直补款当成自己的小金库,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给谁就给谁。如:2006年赵有安在村民李某山小卖部购买香烟、烧酒、罐头、熟肉等,赊欠一千余元。当李某山找他清欠时,赵有安说我给你发两年粮食直补款,就等于还账。李某山说我没耕地,不符合政策也能领直补款?赵说,我想给你就能给。就这样,2007年、2008年,李某山领到了千余元的直补款,之后再无分文。 对此,县纪委调查组解释是程序错误,只字不提“贪污”。 四、赵有安捏造证据、霸占田产 现年57岁的李某清是一名残疾农民,长期耕种36.3亩农田,并于2004年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014年,原村支书赵有安写了一份证明,将李某清四亩土地“指定”为他人所有,导致李某清的耕地引发了诸多闹矛盾,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五、赵有安涉嫌贪污地膜等农用生产资料 县政府为农民无偿发放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但实在赵有安人村支书期间,村民们根本就没领到地膜。据知情人透露,赵有安将大批的地膜私卖,数额惊人,中饱私囊。 而在赵有安的背后,还有一条“大鱼”。请纪检部门严查。此外在河头村的水利工程防洪坝工程中,也有诸多猫腻,请一查到底! 六、将粮食直补款违规发给自己的儿子儿媳 赵有安的儿子及媳妇,长期生活在天津市,根本不在河头村种田,按政策不能领取粮食直补款。但赵有安却给他的儿子、儿媳领取直补款。2016年被查出,仅作轻描淡写处理。我们认为这已涉嫌犯罪,应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