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鲜高级卖春女
政府的灰色地带 各位领导您好!2018年11月罗定市罗平镇古莲冲村委黄甲山村村民陈国汉、陈华汉两人在该村集体地上在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情况下强行违建房屋,且强行霸占公共道路,阻塞村民唯一出路及应急消防通道,村民的耕作物也运不回家,田地凋荒,严重影响其屋后十五户村民约九十多人的生活和出行。村民于2019年2月就此事向罗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仲请求,法院于2019年2月10日受理该案件并在2019年4月1日开庭审讯,2019年5月29日罗定市人民法院下发编号为(2019)粤5381民初414号“民事裁定书”的文件,驳回村民诉求,法院驳回理由认为应该由人民政府处理。之后村民无奈只有向市(镇)人民政府、国土局、信访局等部门通过信访途径解决,可是2019年7月30号,罗定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编号为{罗自然资信受(2019)18号}不予受理告知书的文件,内容中不予受理的理由是认为应该通过法院诉仲途径解决。村民就更加纳闷了。 事情起因:陈国汉母亲梁敏容屋地面积只有81.1平方米,2018年11月14日在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下公然违建房屋面积129平方米,占路超建约40多平方,阻挡村民唯一出路,恳请各领导对违章建筑依法拆除。(详情:其一,陈国汉母亲梁敏容旧屋的房产拆除属“三清三拆”对象,其房产证证号(NO.0431734)分编号02294的证书组成面积分别是:住宅面积为81.1平方、厨房面积为51.4平方、草屋面积15.3、草屋面积15.3,是由4个不同位置的建筑物组成,合计163.4平方,其中厨房及两间草屋几十年前已经拆除并与其亲兄弟利用周边土地盖房入住了,只有房产证证号(NO.0431734)分编号02294的住宅81.1平方米是经过“三清三拆”拆除的,但是每次国土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勒令停建时,陈国汉就拿他母亲梁敏容房产证证号(NO.0431734)分编号02294的证书出来说该房产证有163.4平方,实则只有81.1平方米是“三清三拆”,其剩余面积早几十年就已经盖房了,所以故意隐瞒执法人员并辱骂工作人员。其二,村民自建房一直都是从西边道路运输建筑材料,是通行的唯一道路,各位领导可以实地考察)2018年11月18日陈国汉的堂兄陈华汉与其侄仔陈永浩、陈永泉、陈永祥及弟媳尹秀丽出具一张陈华汉父亲陈科元1993年的“房屋产权公证书”屋地面积只有114平方米,现违建房屋约180平方米。且有村道约3.5米将陈国汉、陈华汉两户分开,有乡村航拍图及现场图片证明,但现在两人各霸占、违建了约70多平方,只留0.8米宽排水沟通道,摩托车都无法通行,给其后面十五户约九十多村民出行造成严重生活影响,至今陈华汉、陈永浩、陈永泉、陈永祥、尹秀丽并试图欺骗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房产登记证书等。因为上述事,双方村民曾多次发生肢体冲突,对骂,打架事件,导致双方均有十几名人员进医院及行政拘留。(详情:其一,房屋产权公证书为1993年出具的,我村村民证实该土地是村民集体所有,上几辈人留下来的老房子,村里有八九十岁老人可以作证,该土地曾经是泥砖屋老太公留下的房子,村里快九十岁的老人在那个房子住过,后来自然坍塌形成集体通行道路及荒地,陈华汉父亲陈科元隐瞒历史事实私下去政府开具“房屋产权公证书”,在附近村民都不知情、不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为何轻易能拿到房屋产权证书。其二,房屋产权公证书上面明确注明“东至:地坪,南至:地坪,西至:大路,北至:大路。可陈华汉为了私利,不顾村民出行,藐视国土部门出具的停建通知书,依然我行我素,将北边大路强行破坏违建,阻挡村民唯一出路。其三,房屋产权公证书上面明确注明房屋面积为114平方,在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下公然超建70多平方,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强行霸占村民唯一出路。其四,陈华汉父亲陈科元已经去世了,该“房屋产权公证书”是陈科元本人名下,其亲人也并未办理相关继承和过户手续,其亲人以陈科元名义霸占集体土地) 就此事,我们十五户村民曾多次向罗平镇国土所、罗定信访局反映情况,国土部门也先后两次对他们下达停止违建违法通知书,但两人并没有停工还继续加快速度建房,我们十五户村民曾到工地阻止其施工,要求还我们道路,但是陈国汉、陈华汉并没有停止违法行为,至今两间违章建筑首层已基本成型。 我们十五户村民为稳定大局出发采取续级上访,举报上述两人违法建筑用地,希望得到处理,恳请市各领导、国土部门依法暂停陈国汉、陈华汉、陈永浩、陈永泉、陈永祥、尹秀丽等人办理的一切相关许可证、房产登记证书等并拆除违法建筑,归还强占土地,还村民唯一出入通道。投诉人:罗平镇古莲冲黄甲山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