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电影完整
投诉违法行政,官商勾结 我是府店幸福社区安置房的实际投资人,目前我承建楼房未完工,处于法院保全查封期内被府店镇在18年12月21日强行安置分配了。镇政府违规支付的安置建设资金被代建商骗走了,代建商恶意拖欠社区各标段工程款不给结算。没有拿到钱我们也没法继续建设。所以社区安置才会停滞四年推进不下去。现在镇里急于应付上级的安置要求,又想掩盖自身前期错误,代建商想拿我们垫资建设的楼房交给镇里来逃避镇政府追讨安置建设资金。一定程度上镇政府与代建商不谋而和。我们一直给府店镇反映,我们愿意配合安置,但应保证我的合法利益。四年了,府店镇掩耳盗铃,一直掩盖其违规超付代建商2200万元和签章社区安置房140余套冲抵代建商非法融资债务的事实。期间,和镇里协商接触都没有明确结果。19年3月15号镇里通知我们协商安置时:说他们把钱付给代建商了,镇里就要安置,有公安坐镇强行开进,谁阻拦抓谁!我纳闷,镇里钱被代建商骗走了,为啥要我们垫资建设的楼房来填这窟窿?我很无助,府店镇的钱被代建商骗走挥霍了,是你自己问题啊!代建商恶意拖欠我们的工程款不给结算,镇里是一清二楚知道的。这种情况下,镇里强占我垫资楼房,岂不等同张三拿钱,让不相干的李四还账一个道理?我没有犯法,况且我一直在找府店镇协商如何推进安置,多次阐明我们配合支持安置,但也要保证我们的合法利益,我们也一直在配合镇里的安置进程,比如看管拟安置楼房阻止代建商的冲抵融资户,帮助搬迁群众接线,抬家具等等。我理解不了?难道我主张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要被抓?法治社会们会有如此不合理的命令出现?这就像买主把钱给了中介,中介把钱挥霍了,买主直接找卖方要货物,卖方不给还要被买方追打?这合理吗?镇里的算盘是,把我们垫资建设的楼房安置了,既能应付上级安置要求,又能逃避违规超付代建商安置资金的失误追查,还能逃避自己与代建商合股经营的违约法律责任。最主要是本任镇领导缺乏彻底处理社区问题的勇气和决心。镇里明知道代建商已把社区资产挥霍殆尽,明知道代建商拖欠我们巨额工程款的情况下,不是积极推进17年的法院起诉案审结,追回自己超付的安置资金,追回损失。反而却强压我们,强占我们垫资楼房,让我们在安置后与无任何资产可执行的代建商打官司解决,着实让人心寒!回复部门:偃师市 2019032016:57:46未完工程又是法院查封的怎能安置彻查小区违法乱纪事这个太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