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巨鳄2
为追失落的工作档案,遭报复迫害的经过 我的丈夫陈赛苏,是浠水县麻桥小学在职教师,1979年参加工作,2011年以来,为丈夫被非法辞退失业后,为工作、为补发工资多次找相关部门,至今未得善果。为了查清丈夫参加工作后的档案,由“知青待业”、到转正、到享受财政工资的教师,变成“民办教师”的档案问题多次向各级领导反映,现任领导在接见我时,曾指示说:“非法民师管理,这些当事人已经查清楚了”叫我不要到处跑等待结果。然而,就在我按领导的指示等待结果之时,浠水县委员教育局长任曙光,教育局主管信访工作的副局长艾红兵、清泉镇教育总支干事王友良、麻桥小学校长陶兴友、县信访局局长朱慧军等,非但未按事实查清我丈夫档案的事实,还以莫须有的罪名于2017年3月被浠水县公安机关、法院强关后判,以莫须有的“敲诈勒索”罪名,致使我被判实刑一年,丈夫判管制两年。真乃是千古奇冤!事实和经过:1979年平反冤假错案,回教育单位继续任教的公公、婆婆携我丈夫回城在教育系统待业,在团陂镇基层小学任教,有当时劳动局核发的《待业证》归口单位教育局为证。依照国务院相关文件和有关对待业知识青年的政策,我的丈夫理应转为正式职工,有县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卡片》及每年交了报考费参加机关行政干部考试的成绩册为证明,并且,1986年调到绿杨乡镇任教时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在山区工作的教职工浮动工资的通知浮动工资一级》为证,谁知调到清泉镇杨树小学任教后,1995年竞变成了“民办教师”,并且在2004年“民转公”转正时,又因少算工龄被踢出教师队伍,在外流浪六、七年。经原县委书记接警指示,县教育局、劳动局、人事局重新调查才得以恢复工作并有补发工资的决定。恢复工作后为补发工资,也是恶运的再次开始,工资迟迟不予补发,还唆使黑恶势对我和丈夫进行威胁、恐吓得我在县委门口休克,任火亭校长用车送我到人民医院抢救住院,至今住院费无人管,在我患癌转移在武汉住院急需要二万元手术费,向教育局讨要补发工资时,要我丈夫在补发通知单上签字才补发,为讨要说法,找回丈夫参加工作1979年至1995年的工作档案,在遭到基层推诿、刁难未得落实的情况下,只得再次找组织,谁知被浠水县教育局纳入黑各单,清泉镇教育总支、麻桥小学指派教师(包括我丈夫在内)轮流监视,还公开花名册,后又雇佣黑恶势力长期全天24小时监视居住,连到武汉治疗病也被黑恶势力从车上强行拉下车,他们口口声声说有上方宝刽,被逼迫无奈找各级组织时,又被清泉镇教育总支干事王友良、麻桥小学校长陶兴友去拦截,勾结北京外地黑恶势力暴力暴架殴打并派车押回。引起全国振动的四川省杨天直事件,当时我也是同一车上被殴打致伤的受害者人,事发生后,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四川省迅速查明情况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然而,浠水县领导收走我的住院医疗发票,至今未处理,叫我赶紧到四川省报案处理。向浠水县公安机关报案,不予受理要我到案发地报案,我到四川多次往返颠波,校长陶兴友拦截时,经领导同意叫我出具收条付了报案误工费九千元。2016年10月我丈夫因病请假在家休息时,学校以国家要召开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不要搞不予认定工伤等问题为由,校长陶兴友与翟炜等4人多次到我家纠缠约谈,做他工作,经协商及领导同意,要我丈夫出具收条给了一万元钱(实际他们心心虚把的是住院费),并说如果我再找就要从我工资里扣除二万元,作为违约处罚。陶兴友多次当我面说他是按组织的指令办事,以后任何事不能怪他头上,他还扬言的说:“如果因为你再为这事找我受到处分的话我不找你就找王友良算帐”。时隔不久,我与丈夫便双双入狱。在押期间连丈夫在上晚自习时,摔倒在讲台上被不予认定工伤诉讼到法院久拖未开庭的案子,法官竞借我丈夫在押期间去看守所诱骗和恐吓他说:“如果工伤这个案子你不撤诉,影响这个案子,不知你俩关到何时马月才开庭,在里面关押你受得了吗?”要我丈发撒诉,至今未作处理。我不清楚,单位职工工作几十年,工作期间的档案被遗失或是被人偷换,档案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为此,特向上级举报,要求核查我丈夫1979一1995年的工作档案被谁调换了,换给了谁?我没有敲诈,是他们钩鱼执法,为什么要伙同公安机关告我敲诈?我敲诈了谁???湖北省浠水县教育局造制的冤假错案、丢失档案应负直接责任!!!冤民陈月英。2018年8月31日谨呈。